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对全面提高素质,陶冶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更好地促进校园和谐发展,我校决定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小健(校长)
副主任: 丘 琰(书记)
商 雄(副校长)
崔 勇(副校长)
委 员: 申黎玲(办公室主任)
黄舒荣(德育处主任)
陈 红(教务处主任)
郭 玲(职教处主任)
刘润健(总务处主任)
林 峰(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晓山(教科室主任)
董 乐(校团委书记)
姜华英(段长)胡红星(段长)颜芬(段长)郭雄(段长)
刘 芳(校语言文字工作组负责人)
李建珍(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经办人)
卓 瑜(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经办人)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主 任: 刘 芳 干 事: 李建珍 卓 瑜 姜华英
福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
二零零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