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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时间:2009-09-19 15:16:00  来源:  作者:

1、宣传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监督实施。

3、建立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4、负责校园用字规范的管理、检查、督促,力争在校园内消除用字不规范的现象。

5、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范的咨询,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与学生,经常监测校园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整改校园语言文字运用中发现的问题。(固定用字的事前审核、其他用字的确日常监控)

6、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迎接上级机关的相应检查和评估。

7、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宣传与相应调研活动,组织骨干队伍进行政策与业务培训。

8、配合学校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以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校园文化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9、负责校园普通话运用的检查、监促,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并逐步成为校园语言。(教学用语、公务用语、会议用语的日常监督)

10、完成市语委办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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