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成立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小组:
一、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商 雄(书记)
副组长:丘 琰(校长)
崔 勇(副校长)
黄舒荣(副校长)
组 员:申黎玲(办公室主任)
陈晓山(教科室主任)
何宏宇(德育处主任)
陈 红(教务处主任)
郭 玲(职教处主任)
刘润健(总务处主任)
林巧云(工会常务副主席)
二、语言文字工作监督职责
㈠ 负责监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㈡ 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标牌、公共场合用字规范情况。
㈢ 负责监督师生在日常教育、教学等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
㈣ 负责指正师生的不规范用语用字。
㈤ 负责对每次检查情况在会议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