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好《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依法从教、廉洁从教意识,在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教师如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保护学生安全、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体罚或性骚扰学生、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等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将予以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作出了全面、具体、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机制,对创建和谐校园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学习,我校教师深刻认识到了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以更加积极的心态理性面对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碰到的种种问题,尊重和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切实做到理解、信任、尊重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到目前为止,我校教师人人熟知、人人恪守《办法》所列的“10条红线”,尚未发现有触碰“10条红线”的教师,在学校招生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把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精神和市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
从严抓好师德师凤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教师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我校教师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更加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从教,廉洁从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成为一名具有人格魅力、受学生尊敬爱戴的教师。
(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