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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

时间:2012-02-29 14:29:56  来源:  作者:

 

2012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

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方案

    我校为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

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使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我校教育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今年我校推荐工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推荐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招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推荐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明确推荐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在报名、录取两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信息,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我校实施。

二、组织领导:

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工作由校长室统一组织领导,由职教处具体实施,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丘琰       副组长:商雄、崔勇、黄舒荣

成员:郭玲、蒋舒凡、何宏宇、胡红星、王翠娟、姚靖屏、陈倩

三、主要内容:

推荐工作政策公开,公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开展2012年推荐免试录取试点工作的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公布推荐免试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布推荐工作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对发生的推荐工作中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四、人员及时间具体安排:

1、德育处何宏宇主任及胡红星段长、王翠娟、姚靖屏、陈倩班主任,在223-2月29期间,负责逐一通知2009级所有符合推荐条件应届毕业生,于31上午930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学生大会,由黄舒荣副校长做推荐工作动员报告,并公布具体实施办法。

2、职教处郭玲主任及主任助理陈晴、朱晓红、钱丽老师在227-3月4期间,负责向通知规定27所高等职业院校充分沟通,对接具体招生名额,36提交具体各专业与高职院校对接计划上报校领导小组审核,并于310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市教育局高教处、职成教处。

3、职教处负责、德育处、实训处配合在42-4月9期间根据具体招生名额、毕业生意愿和推荐条件,等额推荐对口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经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将推荐名单及推荐录取的学校、专业在校内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418-20日,职教处组织未参加全省“高职单招”报名的推荐优秀毕业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5423-4月25职教处组织推荐优秀毕业生填写《2012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推荐表》。经领导小组再次审核盖章,于427-30日按照省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将《推荐表》分别送达相关高职院校。

 

职教处

2012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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