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给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技能训练场所,进一步规范功能室管理工作,在新学期伊始,职教处便召开功能室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职教处郭玲主任、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郭玲主任主要强调了三点注意事项。
一、常规规范
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15—17:10,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工作、签到签退,不能随意轮休,有请事假病假的话需提前报备。
二、安全问题
1密切关注学生安全问题,特别是用水、用电安全。勤检查、多巡视,将安全隐患排查清楚。
2维护学校教学设备的安全,尽量减少学生拆卸设备的情况。
3做好功能室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功能室卫生由使用功能室的班级打扫。
三、监督作用
功能室管理人员除了日常的行政工作意外,还需协助督导老师完成课堂督导情况。登记督导教师巡课情况,并提醒还未适应学校常规管理的外聘教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