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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奖励条例

时间:2009-09-01 11:17:45  来源:  作者: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培养目标,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特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评优项目包括: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等,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鼓励为主。

二 评选条件与评选方法

    第三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讲究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道德规范基本要求》,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待人诚恳礼貌,具有健康地心理品质,德育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2)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优良:初中部指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应在优秀以上,其他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职专部指语文、数学、英语、各专业科成绩应在75分以上,其他学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并在规定学习期限内通过相应等级考试(水平测试)。

凡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优先参评(如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课余爱好有明显成绩者)

3.身体好。

1)上好每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文娱活动,认真做好两操。(无逃操、旷课现象)

2)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体育合格,体育成绩良好,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者可参评)

(二)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其中校级三好生占5%

2、评选工作由班主任主持。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作为候选人被提名,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推荐,最后班委会研究确定选送名单。

3、各班推荐的三好生应正式填表上报年段,征求年段课任教师意见后,由年段长平衡控制名额,然后报德育处审批。

第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的“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条件,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2、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积极、主动、独立地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

3、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担任班(团支部)和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

(二)评选方法:

1、评选工作由班主任主持。

2、采用民主集中的办法,征求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后报学校德育处。

 第五条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范围为在校学生团员。

2、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德、智、体几方面表现突出。

3、文化学习或本职业务完成出色,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是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和表率。

5、勇于开拓创新,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为团员青年做出榜样,有较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评选方法:

1、优秀团员数按各支部团员数8%比例分配。

2、在本支部作个人汇报发言,由全体团员民主推荐产生。

3、报送校团委审定。

第六条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1、现为少先队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敢于探索,具有创新精神;

3、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

4、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事迹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二)评选方法

1、  在中队作个人汇报发言,由全体队员民主推荐产生三名。

2、  报送团委、少先队大队审定。

第七条    先进班级评选条件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向上,奋斗方向明确,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

2、有一个坚强、团结、有活力的班委会,在班主任主持下,分工协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工作,成为创建优秀班集体的骨干力量和带头人。

3、每学期订为切实可行的、目标明确的班级工作计划,有文明公约。期末有工作总结。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优良的班风。无违法纪现象,无事故。操行合格率100%

5、全班同学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评比中居年段前茅。

6、积极开展各项德育活动,充分发挥班会课的德育功能,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和主题教育活动,且富有成效和特色。

7、加强家校联系,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充分的家长会,经常开展家访,信访等工作。

8、重视支持团队工作,团队组织健全,能成为班集体的核心骨干,团队活动丰富多样。形成制度。

9、深入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有具体活动安排及措施,有良好的劳动和卫生习惯。

10、班级形成勤奋好学的良好学风,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优良,考试无舞弊现象,班平均成绩位于年段前茅或进步较大。

11、做好帮教工作,团结友爱,每学期流生率小于2%

1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体育合格率达95%以上。

13、有一个整洁、美观的学习环境,班级布置符合规范。

14、具有全局观念,积极支持并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评选方法:

1、学年结束,班级应对工作计划进行检查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年段参评。

2、年段将组织各班级进行总结交流评估,形成书面意见,会同班级材料上报德育处。

3、在年段初评基础上,德育处将会同各部门对参评班级进行总评并上报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例与方法

(一)评选条例:

1、班子建设好。团支部能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望。

2、制度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发展团员能坚持标准;履行程序,团费收缴工作正常,并按比例及时上缴。

3、活动开展好。对上级团委交给的任务能认真、按时完成;团支部能自觉地围绕本单位党的中心工作,能根据党委的要求和团员需求来确定活动的主题和目标,积极组织实施跨世纪青年工程,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等活动,有一支常备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大多数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发挥作用受教育,支部工作有特色。

4、作用发挥好。团支部能坚持不懈地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积极向团校推荐团外积极分子,提高团员素质,团员能自觉地履行义务;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能通过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在青年中的吸引力,使团支部能发挥党的助手和生力军作用。

(二)评选方法:

1、由支部写好书面材料,在校团委组织的支部书记会上进行交流,民主推荐产生先进团支部。

2、根据团委的“支部活动巡视表”“支部工作手册”等材料,参考德育处、年段长意见,最后由校团委审批。

三 表彰及奖励

  第九条 学校对一年一度评定优秀称号的个人及集体张红榜表扬,召开校表彰大会予以奖励。

第十条 获优秀称号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从中推荐省、市优秀集体、个人

第十二条 凡获得优秀称号者,在推荐保送生,及毕业就业时优先安排。

第十三条 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或推荐参加市组织的各项参观,夏令营活动。

第十四条 本条例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并由德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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