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德育园地 > 德育规范

校园公物的管理制度

时间:2009-09-26 21:47:09  来源:  作者:

校园的设备、设施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全体学生都得爱护并妥善保管和使用。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学生务必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保护好绿地和花圃的不锈钢护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3、教室财产实行班级责任制。每学年初由总务处把教室财产清点移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签证),学年末由总务处对各班教室财产检查验收(但各学期初、期末、期中总务处定时对教室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把检查结果通知校长室和德育处。作为班级评先的依据之一。

 

Copyright © 2020-2025 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 版权所有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路边76号 | 邮编:350000 | 备案号:闽ICP备150265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316号 | 维护: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