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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十二中〔福州商贸职专〕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

时间:2013-09-27 15:48:45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开展以“坚持廉洁执教,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教师、领导干部的党性宗旨教育和廉洁执教教育,在党员教师和干部中树立执教为民理念,我校于926日下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两份重要文件。

        会上,我校商雄书记对这两份文件做了全面细致地解读,商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全面深入了解廉洁从教、从政行为规范,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行为的发生,党总支将根据我校实际认真落实好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从教、从政的监督检查和教育。商书记在会上还明确指出,对违反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规定的党员干部将实行问责制度,通过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形式,追究其责任,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考核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从严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通过对这两个文件的深入学习,我校全体党员教师、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规范意识,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将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我校在改进工作作风上见实效,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见实效,在提升学校发展能力和水平上见实效,进一步推进学校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师生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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